盘江股份: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天天信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料图)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盘江股份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恒普公司基本情况
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普公司”)是盘江股份的控股
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注册资本87,520.89万元,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与销
售,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90%,贵州省煤田地质局持有股权比例为10%。截止
者权益总额57,430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为68.6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发耳二矿一期项目情况
发耳二矿一期项目设计建设规模90万吨/年,项目核准总投资146,072万元
(不含矿业权费用)。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完成投资119,322万元(不含
矿业权费用),首采工作面已于2022年12月建成进入联合试运转。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满足恒普公司发耳二矿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恒普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贷款22,000万元,贷款期限53个月。根据银行授信条件,恒普公司请求公
司为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同时恒普公司以
同等价值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二、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经审批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33.10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累计
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8.70亿元。
发展方向,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煤炭产能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
竞争力。
风险总体可控。
三、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贵州盘
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为恒普公司22,000万元
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解决恒普公司发耳二矿一期项目的
建设资金需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恒普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反担保,风险
相对可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
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满足发耳二矿一期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为恒普公司
贷款期限一致;同时恒普公司以其同等价值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
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五、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司本次为恒普公司22,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经审批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33.1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41.64%;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8.7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23.52%;全部为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盘江股份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已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为贵州盘江恒普煤业有限公司发耳二矿一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盘江股份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彬彬 毕厚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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